(资料图)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3号)及相关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3年5月25日-6月7日。考生如有异议请尽快反映,联系电话:0991-8582567(研招办),0991-8581939(机关纪委)。最终录取名单以新疆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定为准。
附件
新疆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(不含推免生)
关键词:
重金属污染防控目标任务明确 助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
北京来福士商场于11月11日起应疫情防控需求暂停营业
打通消费维权堵点 中消协启动“慧眼计划”保障品质消费
全国大部雨雪稀少气温回升 东北降雪明天彻底结束
黑龙江东北部局地有中到大雪 云南和贵州等地多阴雨
预付款抢购却多花冤枉钱,“双十一最低价”都是套路?
战地摄影师张崇岫:在长津湖一边躲子弹一边按快门